县委党校党务预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03 0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
中共岳西县委党校党务预公开制度
(2011年3月)
为更好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岳西县委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岳西县党务预公开制度》,制订本制度。
一、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别为向社会预公开和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两种。范围由党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二、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三、预公开形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四、预公开期限。向社会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重大事项一般为10天。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
五、预公开实施。党务公开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经党校主管领导审定。需要公开的重大、敏感事项及信息要由党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附:《党务预公开事项审批表》
党务预公开事项审批表
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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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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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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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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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领导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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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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